大米關稅法規定

NFA只能向本地農民購買緩衝儲備

  【本報訊】根據新簽署的大米關稅化法的規定,國家糧食署 (NFA) 將仍然作為本國的緩衝庫存量的保持者,但是它必須只從本國的農民取得其供應。
  國家糧食署目前被強制在收穫季節以及在青黃不接的月份期間,分別維持十五天和三十天的大米緩衝儲備。
  但是,第11203號共和國法案或大米關稅化法的第八節規定,國家糧食署將維持「充足的大米緩衝庫存只能從本國農民取得」。該條款基本上去除國糧署作為大米進口商以補充緩衝庫存的職能。
  接著沒有能夠履行其將大米價格維持穩定的指令而被譴責之後,一些立法人員於去年呼籲廢除國家糧食署。
  總統府稍早說,一旦落實到位施加關稅於大米進口而非限額的法律之後,國糧署可能會被廢除。杜特地總統於今年二月十四日簽署了大米關稅化法,其一份副本於週一由總統府發佈。
  該議案去除了對大米的數量限制,並使私有的交易商能夠從他們偏好的國家進口該項商品。
  但是,私營進口商必須從農業部的植物產業局 (DA-BPI) 取得植物檢疫的許可證,並且對來自於東南亞國家的貨運支付35%的關稅,而如果從區域以外取得將有更高的稅率。
  該法律指定了一百億比索於「大米競爭力提升基金」,其中的五十億比索將分配給農業機械化,三十億比索於種籽以及十億比索於擴充的大米信貸援助。
  該項基金意欲確保大米的進口不會淹沒農業部門,並使農民被剝奪他們的生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