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出台

將建設為國際科技創新中心

  【中新社北京2月18日電】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18日正式發佈。《規劃綱要》指導粵港澳大灣區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合作發展,規劃近期至2022年,遠期展望到2035年。
  這份綱領性文件全文逾2.7萬字,在前言之外,用十一個章節對粵港澳大灣區發展作了全面規劃,包括建設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加快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構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現代產業體系、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建設宜居宜業宜遊的優質生活圈、緊密合作共同參與「一帶一路」建設、共建粵港澳合作發展平台等。
  《規劃綱要》指出,粵港澳大灣區是中國開放程度最高、經濟活力最強的區域之一,在國家發展大局中具有重要戰略地位。建設粵港澳大灣區,既是新時代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的新嘗試,也是推動「一國兩制」事業發展的新實踐。
  《規劃綱要》提出的基本原則中,包含了「‘一國兩制’,依法辦事」。要求把堅持「一國」原則和尊重「兩制」差異有機結合起來,堅守「一國」之本,善用「兩制」之利。把維護中央的全面管治權和保障特別行政區的高度自治權有機結合起來,尊崇法治,嚴格依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把國家所需和港澳所長有機結合起來,充分發揮市場化機制的作用,促進粵港澳優勢互補,實現共同發展。
  戰略定位上,粵港澳大灣區要建成充滿活力的世界級城市群、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國際科技創新中心、「一帶一路」建設的重要支撐、內地與港澳深度合作示範區和宜居宜業宜遊的優質生活圈。
  此外,《規劃綱要》還從加強組織領導、推動重點工作、防範化解風險和擴大社會參與等四個方面對規劃實施作出部署。
  關於擴大社會參與,綱要提出,支持內地與港澳智庫加強合作;建立行政咨詢體系,邀請粵港澳專業人士為大灣區發展提供意見建議;支持粵港澳三地按照市場化原則,探索成立聯合投資開發機構和發展基金,共同參與大灣區建設等。支持粵港澳工商企業界、勞工界、專業服務界、學術界等建立聯系機制,加強交流與合作。擴大大灣區建設中的公眾參與,暢通公眾意見反饋渠道,支持各類市場主體共同參與大灣區建設發展。
  【本報訊】據中新社北京2月18日報導,《規劃綱要》指出,要構建開放型區域協同創新共同體。其中提到,更好發揮內地與香港、澳門科技合作委員會的作用,推動香港、澳門融入國家創新體系、發揮更重要作用。推進「廣州-深圳-香港-澳門」科技創新走廊建設。支持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和國家雙創示範基地、眾創空間與香港、澳門建立創新創業交流機制,為港澳青年創新創業提供更多機遇和更好條件。
  鼓勵粵港澳企業和科研機構參與國際科技創新合作,支持企業到海外設立研發機構和創新孵化基地,鼓勵境內外投資者在粵港澳設立研發機構和創新平台。支持依託深圳國家基因庫發起設立「一帶一路」生命科技促進聯盟。
  支持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重要科研機構和重大創新平台在大灣區佈局建設。向港澳有序開放國家在廣東建設佈局的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支持粵港澳有關機構積極參與國家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
  實施粵港澳科技創新合作發展計劃和粵港聯合創新資助計劃,支持設立粵港澳產學研創新聯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