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沿岸企業、地方政府和填海工程施壓

政府“三記重拳”清理岷灣

22萬戶貧民窟居民將被強制搬遷

  【本報訊】政府計劃“多管齊下”對馬尼拉灣進行治污整頓,力度之大令人驚訝。
  環境部長斯馬杜週二表示,包括酒店和餐館在內的私營商家如被發現違反環境法,污染馬尼拉灣,每天將被處以2萬至20萬比索的罰款。
  他指出,處治沒有配備備污水處理設備,或者相關設備不能發揮作用的場所、設施和商家,乃是政府470億比索馬尼拉灣治污工程的一部分。
  斯馬杜稱:“該地區約有48個新增商家,我們的目標是找出其廢水處理廠的效率,它們是否遵守環境法,它們排入馬尼拉灣的水中是否有發現大腸菌。如被發現違反環境法,污染馬尼拉灣,從它們排入在馬尼拉灣的水中發現大腸菌的那天開始,他們將須支付每天2萬至20萬比索的罰款。
  他表示:“我們已經確認有違法的事件發生,而且可以肯定,被發現的違規企業數量還會增加。我們將在1月27日上午9時開始展開整頓工作,而且將在這一天公佈在馬尼拉灣及其排放環境造成污染的業主,包括那些違規企業的名單,如果有違規行為,我們會發出違規通告,不合規的企業將被勒令停業,直至排污系統經改善后完全符合環境部的有關規定,才能准許營業。”
  斯馬杜還提到,目前馬尼拉灣的大腸菌水平為3.3億mpn,而治污整頓的目標是到今年年底將這一水平降至100mpn。
  另外,旅遊部長布悅(Bernadette Romulo Puyat)則表示,旅遊部也將遵循長灘島整治管理模式,向合規獲准營業的餐館和旅館等商家予以認證,前提是,這些商家須首先獲得環境和自然資源部以及內政部的安全許可證書。
  她指出:“之後,旅遊部將給合規商家予以認證。這就是這一種合規流程。當然,我們已經與有關利益相關者舉行了會議,其中有一些人感到驚訝。但他們不應該為此感到擔心,因為我們會繼續與他們協商,這樣以確保他們遵守法規的情況下正常經營。”

22萬戶貧民將搬遷

  內政部長亞紐週二表示,馬尼拉灣治污整頓工程預計將需要對海灣附近約22萬戶非正式定居者(多為貧民窟居民)實施搬遷。
  他說,這些家庭將由國家住房委員會重新安置到中呂宋地區(第3區)和甲內描黎順地區(4A區)。
  “當然,一開始會有阻力,但是我們必須這樣做。他們應該能夠理解,”亞紐在一次採訪中說。
  環境部長斯馬杜向非正式的定居者家屬保證,他們將能夠在新家獲得社會服務和工作。
  他說:“我們將會簽署一個有關非正式居民的協議備忘錄,將他們搬遷不意味著剝奪他們的生計,在新的定居點他們還會有水有電。”
  “我們不希望出現暴動,但如果他們充滿敵意,我們也會迎面而上。”
  斯馬杜曾擔任菲律賓武裝部隊總參謀長。
  馬尼拉灣治污整頓工程將於1月27日開始。政府計劃在年底前將該灣區海水中的大腸菌群從3.3億mpn減少到100mpn。

填海工程命運未卜

  內政與地方政府部長亞紐於週二說,如果想要岷里拉灣和復原成功,在岷里拉灣的填海造陸項目應該被擱置。
  亞紐是在將於元月二十七日開始的四百七十億比索岷里拉灣復原項目之前與環境部長斯馬杜,旅遊部長傅悅及其他權益相關者的一項會議後發表該項意見的。
  亞紐說:“對我來說,不應該進行在岷里拉灣的一些填海造陸項目。人與機構會越來越多……水將受到更大的堵塞,如果你把問題增加了,怎樣清理?”
  亞紐說:“自然必須被保存,我們不應該去干預自然。”
  在二○一八年十一月,岷里拉市與巴西市的地方政府與岷里拉黃金海岸開發公司(MGDC),SM PRIME控股公司,以及巴西海港市財團簽署至少四個在岷里拉灣的填海造陸項目,包括:MGDC-岷里拉地方政府的一百四十八公頃的太陽市(SOLAR CITY)項目,涉及在岷里拉——甲美地海岸道路與填海造陸項目——北部;巴西地方政府單位的與SM PRIME控股公司的三百公頃與六十公頃合資企業;以及巴西港口市財團——巴西地方政府單位的二百六十五公頃巴西港口市項目。
  由岷里拉市長約瑟˙埃斯拉沓與巴西市長安頓紐˙加歷斯道簽署的一項MOA(諒解備忘錄)說,雙方同意在關於它們各自私人集團的合夥關係以在岷里拉灣的廣大面積水面填海造陸以創造 有價值的海岸地產以及為在大岷區的該兩首要海岸城市創造就業與其他經濟機會盡最大努力互相合作並提供互助。
  但亞紐堅持說,在岷里拉灣的這些填海造陸項目不能因為一兩個地方政府這麼說,就一定要進行。
  亞紐說:“即使地方政府單位批准了,公眾的利益應優先考慮,而非一兩個地方政府單位的利益,那應該是關於國家的利益,這不是關於清潔的問題。這也涉及我們的洪水氾濫問題。”
  亞紐表示:“菲律濱還有許多地方可以讓他們去投資,這些項目都還沒有開始,但如果我們看到這與我們的清理岷里拉灣的目標相反,我們將建議停止或中斷這些項目。”

地方官治污不力將吃官司

  內閣成員們於週二說,地方政府官員們如果在他們的各別轄區內在確保適當地廢物處理與廢物管理方面玩忽職守而導致被污染的岷里拉灣,將受到行政與刑事控告。
  環境部長斯馬杜與內政部長亞紐在將於元月二十七日開始的四百七十億比索岷里拉灣復原項目之前發表了該項警告。
  斯馬杜說:“此間的LGU(地方政府單位)官員們的角色是什麼?他們原應執行這些環境法律。那是他們的任務,但是那小溪(ESTERO)方案並沒有認真實施……那小溪的清理,有的每月有小溪清理方案,但也有那些有方案但沒有去做,因此在小溪累積了垃圾。”
  斯馬杜稱:“那是非常明顯的,我們不應該淪落到必須復原岷里拉灣的地步,如果地方政府盡到它們的責任,包括描籠涯主席,你可以想像,他們(非正式住民)會在小溪建造一個房子,如果他們無法拿到許可證?誰給他許可證?不是地方政府單位?”
  在他的方面,亞紐說將會設立一個檢查與調查委員會以調查地方政府單位在污染岷里拉灣方面的責任。
  亞紐說,“責任將包括對地方政府官員所提出的行政或刑事控訴。如果是行政的,那將意味停職。”
  亞紐表示,“這項(調查)將追溯至二○○八年開始,這要看上級法庭給予下級法庭的令狀(MANDAMUS)是什麼時候給予的。這是他們的任務,因此他們應該採取行動。”
  MANDAMUS是最高法院在二○○八年新批准的聲訴,該法庭在該令狀中授權十三個地方政府機構清理岷里拉灣的垃圾與其他污染物。